低保对象、脱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。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传输数据,医保系统进行参保比对,直接完成参保续保,脱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完成参保缴费后,不用个人办理参保手续,就可以享受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待遇。
基本医保: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,与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。
大病保险:起付标准降低50%,报销比例提高至75%,取消封顶线。
医疗救助:基本救助、倾斜救助、门诊救助、其他救助。
基本救助: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综合保障后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救助范围。
倾斜救助: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、基本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倾斜救助范围。
不设起付标准,年度救助限额为20000元,救助比例为70%
也就是说,低保对象、脱贫人口在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内的,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86%。如果超过基本救助限额2万元以后,只享受救助比例为70%的倾斜救助。
转自:沈阳市医保局公众号